化學防護服,在1990年,美國消防協(xié)會(NFPA)和美國材料實驗協(xié)會(ASTM)提出和發(fā)展了附加的標準,而且被OSHA認可。
化學防護服的使用原則:
1、任何化學防護服的防護功能都是有限的,應讓使用者了解其所使用的化學防護服的局限性。
2、使用任何一種化學防護服都應仔細閱讀產品的使用說明,并嚴格按要求使用。
3、用人單位有責任向員工提供合適的化學防護服,并指導其使用。
4、穿著化學防護服前,應進行外觀缺陷檢查,如服裝上有裂痕、嚴重的磨損、燒焦、老化、穿孔等明顯的損壞,不允許使用。
5、在使用化學防護服前,使用者和其他相關人員應接受適當的培訓,并確保其它必要的支持系統(tǒng)(如:凈化設備、使用與維護記錄體系和配置)準備就位。
6、進入有害環(huán)境前,應先穿好化學防護服:在有害環(huán)境作業(yè)的人員,應始終穿著化學防護服。
7、化學防護服被危險化學品污染后,應在指定區(qū)域脫下服裝。若危險化學品接觸到皮膚,應進行簡單的急救處理:
a)劇毒品立即脫去衣服,用大量水沖洗,至少l5min。就醫(yī)。
b)有毒品脫去衣服,用大量水沖洗,至少15min。就醫(yī)。
c)有害品脫去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水和清水沖洗皮膚。
d)腐蝕品立即用大量水沖洗,至少15min。若有灼傷,就醫(yī)。
8、若化學防護服在某種作業(yè)場所中迅速失效,應重新評價所選化學防護服的適用性。
9、應對所有使用化學防護服的人員進行定期體檢。
以上就是化學防護服使用時的注意事項。